普安县多家单位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作出积极努力,有效遏制投毒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近日,由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牵头,组织安监、市场监管、教育、卫计等职能部门人员对贵州美人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普安县自来水公司云顶水厂、普安县农业局、普安县污水处理厂、普安县济康医院、普安县湘黔家家康大药房、贵州松鹤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普安分店等8家单位使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名称等进行了摸底排查,检查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分别就本单位职责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当场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问题反馈。
经查,8家被检查单位均建立了使用台账,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流程及管理员职责等制度实现了上墙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均实现了双人连锁管理,对于药店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均实现了实名制登记等。通过开展县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摸底排查和安全检查,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和制毒渠道,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