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获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09万元
近日,从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325号)中获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获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09万元。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特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改革有关政策要求,迅速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扶贫项目,突出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力度;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加快建立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防止资金闲置,防止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浪费。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监管,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扶贫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省扶贫办将继续对资金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作为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