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启用全新庭徽及工作胸徽
仲裁庭徽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活动场所的重要标识,是仲裁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的重要外在标志。从2013年起,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开始使用新的仲裁庭徽和工作胸徽。
新的仲裁庭徽和工作胸徽图案的中央是天平及三个同心圆环,上方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字样,左右两边是橄榄枝,下方是齿轮。其中,天平体现公平公正,三个同心圆表示三方机制,齿轮表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的密切关系,橄榄枝体现促进和谐的宗旨,传统的红黄色体现仲裁的庄重与威严。
2012年以来,江北区政府全面启动劳动与人事仲裁机构的整合和实体化建设,建立了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统一承担原来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承担的职能;建立了新的劳动人事仲裁院,作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劳动人事争议的具体处理和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这种整合也是为了更好贯彻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精神,执行“阳光仲裁”的需要,提高仲裁机构的公信力。(江北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