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妥善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6月9日,我局举行由局长、各办理业务处室参加的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座谈会,进一步相互沟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协调办理意见,使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目前,我局接受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27件、政府交办13件进展顺利,负责协办的建议、提案已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反馈了答复意见。负责主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我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办理工作责任机制。我局领导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放上重要位置,专门召开局办公会,制定计划,研究方案,落实任务,建立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处室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扎口管理和督办的工作责任机制。首先由办公室将受理承办和协办的建议、提案分门别类,把办理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处室和所属直属单位,由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具体承办。其次,各业务处室起草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草案,由局办公室整理和分管局长审阅后,通过***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反复征求听取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报局长审阅后,再寄给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办理工作机制的运作,做到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四落实”,即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结果落实。
二是将办理过程与完善政策相结合。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深入了解掌握广大人民群众所想,所思、所要,进一步理清我们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以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理念,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如吴中区政协委员盛林华在《进一步完善〈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建议》中提出的“改变生育补助费直接支付给单位,造成生育补助费与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额不一致,侵害女职工权益”的问题,我局已会同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商定了有关修改完善生育保险补助办法,准备近阶段出台相关政策。
三是将办理过程与改进工作方式相结合。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努力查找工作中不足和问题,研究办法,采取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如太仓市嵇永宁的《关于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我局提出了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三项意见”。即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调整和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抓好经常性检查督促,从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不断提高和完善劳动仲裁工作;通过举办庭审观摩,抽查案件卷宗等形式,规范审理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将办理过程与政策宣传解释相结合。针对少数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抵触问题,我们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宣传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过程。如某委员提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过高,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我们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来、测算办法、发布权限和广大老百姓的呼声等各方面,阐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并积极建议企业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和谐社会”高度出发,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落实国家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局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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