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党外领导干部
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市直部门副县级党外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数额
这次公开选拔7个市直部门的副县级党外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和数额是:市科技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文化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市规划局副局长各一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范围:省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
2、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团结同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干部;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或副科级干部且任职满4年;现任市委管理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市委管理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且任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且任职满4年的干部;中央、省属及市外企业报名人员参照市委管理企业任职条件报名;任职时间截止2004年6月30日。
(4)现任副县级干部年龄45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干部年龄在40岁以下(1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报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报市科技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工业或农业科技工作实践经验和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报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报市文化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文化管理工作经验;报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卫生管理工作经验或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报市审计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审计、财会、金融专业知识;报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规划专业知识和从事规划业务工作经验,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选拔的方法和步骤
1、部署动员。市委下发文件,并通过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干部公告。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市委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报名。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拟定出初步名单,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干部的德才表现,认真审核,研究提出正式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个人填写报考志愿,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上报推荐人选,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党外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证明任职资格的任职通知原件和2份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2张,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驻淄单位统一汇总后,连同主管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报市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正在立案审查的干部,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干部,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3、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的标准条件,对上报推荐的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4、组织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按***组织部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命题。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以及政策理论和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试题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5: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答辩人员,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5、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由纪检、组织、统战、人事等部门及公开选拔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试答辩评审委员会,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6、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
7、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任用建议人选,呈报市委研究后,先向社会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上岗前进行短期培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的相应待遇。
四、时间安排
6月下旬动员部署,7月上旬组织推荐,7月5 日至7日集中报名、进行资格审查,7月中旬组织笔试,7月下旬面试答辩、组织考察、任前公示,8月份组织上岗前培训,干部到岗工作。
笔试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市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联系电话:3186272
淄博市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6月18日
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党外领导干部
附表青参见右面网址:http://www.zibo.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0557
注:①本表填报一式两份,贴一寸免冠近期同版正面彩色照片。②“简历”从上大学、中专的时间填起,要填写清楚职务变化的年月。③“政治面貌”要填写清楚党派名称。④“任现职级年限”同一职级时间可合并计算。⑤“报考职位”每人只限一个。⑥“在职教育”应在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学习起止时间。⑦“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须将父母、妻子(丈夫)、儿女、岳父母(公婆)以及兄弟姐妹情况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