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崇法让百姓享受阳光仲裁
2016仲裁年度内,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550件,其中集体案件107件,涉及933人,30人以上集体争议5件。但正如院长张铮所说,不论案子是多是少、是大是小,每解决一件案子,都意味着在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道路上又往前迈了一步。
“厚德、崇法、明察、慎断”是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院训,院长张铮说:“德是仲裁员心中的道德与良知,法是仲裁的唯一标尺,明察和慎断则体现在案子从接收到受理的每一步。”要让百姓享受到透明公开的阳光仲裁,这涉及到仲裁院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结合实际不断创新的工作模式,涉及到仲裁员理性、公正、严谨的办案能力,更关乎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完善的机制保证程序公正
“去年仲裁年度内受理的3550件案子,每件案子都有着各自的情况,而一些案子之间又存在相似性,对仲裁院来说,我们既要做到查清特点区别仲裁,也要做好‘同案(情)同判’,保证法律尺度的统一,做到程序公正。”院长张铮说道。
“程序公正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也是仲裁工作的要求。”而要做到程序上的公正,完善的工作机制则是前提。
2016年,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优化了案件审批流程,对立案初审、复核、登记及案件分配、立案审批环节作出规定。同时,严把审批管理关,建立了仲裁文书从案件承办人到副庭长、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层层审批的严格把关审查机制,通过层级把关确保每份仲裁文书的完成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过程,仲裁院还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采取远程观摩及现场旁听相结合的方式对仲裁员庭审作出评价,仲裁员之间打分互评,加强内部监督与指导。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了仲裁员办案的效能,在发生大规模集体争议时,仲裁院做到了“快速反应、深入工作、妥善处置”,2016年全年未发生集体争议上访案件。
在“来去”之间做好仲裁服务
除按照程序公正进行仲裁外,仲裁院还主动探索工作模式。一方面,从源头避免矛盾的产生,创新“请进来”的工作模式;另一方面,坚持“走出去”的工作方法,推出了“流动仲裁庭”的服务模式。
据悉,“请进来”是指搭建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指引,规范用工行为。针对辖区内金融企业争议案件增多的特点,仲裁院与区金融互建平台,并与金融街维权中心联合,为金融企业提供相关政策与服务指导。另外,还以工商联和企业联合会为平台,邀请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事、法务,旁听案件审理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现场答疑,力求使企事业单位旁听一起案件,明晰一条法律,规范一项行为。2016年,仲裁院共组织该类旁听4次,涉及百余人。
“走出去”则是指对于已发生部分员工集体争议的用人单位,对于突发性的重大集体争议以及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仲裁员将赴用工场所或当事人居住场所办理案件,“考虑到人员众多或者当事人行动不便,我们推出了‘流动仲裁庭’的服务模式。”工作人员介绍道。
用专业素质维护正义的天平
在仲裁院的一间办公室里,挂满了当事人送给仲裁员的锦旗,“这些都是2016年至今的,以前的都收起来了,因为太多了。” 院长张铮说,一直以来,仲裁员都被当事人寄予着厚望,也因此只有他们的个人素质够专业,才能不负寄托。
为提升仲裁员的业务水平,仲裁院每月都会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和培训会,提前由各庭室准备上会研讨问题,仲裁员结合自身处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明晰办案思路、统一办案尺度。
同时,仲裁院十分重视对新招录仲裁员的培养,通过摸底考察,初步掌握新进人员所处的工作状态和实际业务水准。在培训时做到“三个结合”,即全院学习和科室学习相结合、业务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授课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院长张铮介绍,新招录的仲裁员还会开展岗前考评,成立评审小组,由院领导旁听仲裁员审理案件,检验仲裁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对法律法规运用的熟练程度、庭审驾驭能力、仲裁文书表述论理能力。“经过严格筛选和考察新进仲裁员方可独立承担办案职责。”
据了解,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期间,仲裁院还借助庭审观摩活动开展了优秀仲裁员考核评比,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鼓励仲裁员创先争优。2016年,西城区仲裁院共有4名同志获得市局“优秀仲裁员”荣誉称号。
仲裁工作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刀判决,每一次仲裁判决对硬性的工作机制以及仲裁员来说都是一种检验,只有厚德崇法、明察慎断,以服务的态度作出判决,才能让百姓切实享受到“阳光”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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