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人以上企业需设调解组织
禅城已成立15家企业人民调解组织
禅城区推进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记者昨日(23日)从禅城区司法局了解到,目前禅城已成立了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5家。
据了解,今年5月,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已成立工会的企业一般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要将工会组建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同步推进。2013年底前,全市500人以上的企业要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禅城区司法局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该局加强与禅城区总工会的沟通协调,通过采取调查核实、实地走访、抓好试点、规范完善、加强指导等一系列措施,推进禅城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据悉,为加强协调领导,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联合成立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订并印发了《关于推进禅城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督导企业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实施方法,加强对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和镇街总工会加强联络和协调,做好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措施的跟进落实。
区司法局介绍,在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中,区司法局与区总工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每个镇(街)选择1~2家企业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同时,通过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带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其中,500人以上企业,如果已经成立工会且属于禅城区管辖的,全部纳入“应当建设”的范围,应建则建。对于500人以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逐步扩大建设范围。(来源:珠江时报)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