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管理员培训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委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为了加快此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对各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的量化绩效考核,我办定于2011年1月30日举办一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管理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及数量
(一)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委办系统管理员1-2名;
(二)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安办[2010]106号)要求列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排名单位的系统管理员(操作员)1名。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月30日(星期日)下午3:00。时间半天。
三、培训地点
珠海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三楼电脑室(珠海市香洲兴华路156号,家乐福商场对面)。
四、培训内容
(一)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的工作职责。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和应用。
(三)系统绩效考核模块的操作及应用。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掌握自查自报系统日常应用和绩效考核相关数据、凭证的录入等内容。
(二)本次培训后,各单位应该立即按《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录入绩效考核相关数据、凭证,我办将每月通报绩效考核成绩及排名。
(三)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对本行业和属地的下一级部门的系统管理员的培训。
(四)本次培训采取上机实操的方式,各单位确定的管理员(操作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五)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28日17: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传真到我办。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联系人:冯宁、谢祖建, 联系电话:2122373, 传真:2155605,电子邮箱:zhfire2007@126.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
(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编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注:请于1月28日17:00前将此表格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