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户乡一章程两书规范村级计划生育管理
近年来,新户乡部分村借助地理位置和地域面积的优势,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为了加强村集体收益资金的管理使用,使村育龄妇女更加积极的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村级探索了一章程、两书的计划生育管理运行模式,现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章程即《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章程》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章程》中明确规定,村集体收益资金按年度,根据村人口规模平均分配,其中村计划生育管理部分占有30%的份额。该部分资金根据村育龄妇女参与计划生育管理的程度进行相应的考核奖惩,年终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分配发放。
两书即《村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和《村计划生育工作村民代表评议书》。《协议书》根据《章程》内容由村委会和村育龄妇女双方共同签订,签订日期由育龄妇女结婚始到育龄妇女年满50周岁至。《评议书》是村内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的集中体现,村内育龄妇女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办《二胎生育证》、办理收抱养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发放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到乡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
该管理模式的运行,有效的规范了村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行为,极大的推动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进程,为全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刚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