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审计局开展融合式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审计署南京特派办、江苏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江苏审计“两统筹”工作的意见》,泰州市审计局以扎实推进“融合式”经济责任审计为突破口,积极实践“两统筹”。
一是融合审计项目。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将上半年的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时要求对同一系统共性问题集中关注、统一定性、统一处理、统一整改,促进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质量。
二是融合审计内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融合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流向、绩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情况等内容。同时,在其他审计中,如开展3家主要平台公司的财务审计时,也关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通过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切实提高审计效率。
三是融合审计方式。在审计力量组织上,针对审计机关审计力量有限的困难,积极吸收内审人员和社会中介力量参与审计;在审计手段上,发挥数字化审计“泰州模式”的优势,积极运用计算机审计大数据分析方法。智能筛查被审计单位的电子财务数据,分析查找疑点后,再交由各审计小组现场审核,促进提升审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