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多渠道促进公正司法
老边区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规范化建设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区人民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将打击重点对准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情节严重的杀人、抢劫、强奸、放火、重大盗窃和贪污、侵占等案件,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共设施、影响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刑事犯罪,同时加大了以案说法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既有力打击了犯罪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要求每起案件至少调解三次,否则不能判。尤其在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和财产纠纷等案件时,他们总结并推广应用了调解“十法”,使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5%以上,有效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坚持有利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区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支持,对于不合法行政行为坚持予以纠正,在推动依法行政,加强审判监督的过程中,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区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息诉上访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 责任制,并做到信访接待随来随时接待、重大问题专门接待,形成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合力,使息诉上访工作实现了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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