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0家单位获辽宁省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我区熊岳镇丽华村、新港社区、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等10家部门和单位获辽宁省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全区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终以文明创建工作为主,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发展,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推动了全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全区呈现出文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近日,从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获悉,我区熊岳镇丽华村荣获全省文明村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荣获全省文明单位标兵;新港社区、商业大厦有限公司、区人民检察院、区旅游局、区环卫管理处、区实验中学、税务熊岳分局、地税熊岳分局荣获全省文明单位。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