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狠抓教育整顿提升执行质效沙洋县法院为企业追回246万元工程款
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刘诗嘉)近日,沙洋一建筑公司收到沙洋县人民法院划转的一笔246万余元的工程款。至此,一起强制执行案在短时间内执结。这是该院深入贯彻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升执行质效的一个缩影。
申请执行人为沙洋一建筑公司,被执行人为山西一建设开发公司。
2019年11月22日,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沙洋一公路某标段建设的碎石等材料采购及施工交由申请执行人完成。合同约定了包括材料单价、数量、运输方式及施工要求、工期、付款方式、双方责任等内容。申请执行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被执行人支付85万余元工程款后不再付款,拖欠款项496万余元。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拒不给付。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将对方起诉到沙洋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1日,该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于调解生效之日支付申请执行人250万元工程款,余款246万余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完毕。令人遗憾的是,在约定时间里,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承诺,申请执行人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高度重视此案,因为它不仅执行标的额大,且欠款中还有部分是工人工资。该院指派专人负责,想方设法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该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邮寄强制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全力搜寻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在对方一个银行账户上发现可供执行标的额的款项,遂依法冻结。当被执行人反应过来、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时,已无法再拒不执行了。
该院走完相关法律程序后,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于近日划转246万余元到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至此,这起强制执行案执结,而从立案到执结仅22天。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多盛介绍,该院把当下进行的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审案、调解、执行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队伍精气神,提高办案、调解、执行质效,杜绝“断头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