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龙岗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相关手续的建议
【提案号】20200088
【提案人】陈建湘、全满堂、陈泽蓬、丁以熳
【理由】
生活垃圾分类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事关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高质量发展大局。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更是事关食品安全、市民身体健康、市容环境卫生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举措。
龙岗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以下简称 “该项目”)是涉及食品安全的市、区政府重点民生公益项目,自2015年6月投产试运营至今,已稳定运营近5年。该项目目前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方面,已与3522家较大规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在果蔬垃圾收运处理方面,龙岗107个农贸市场已覆盖96个。截至2019年12月20日,该项目已收运并处理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合计约32万吨,为市、区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是在未取得规划及消防安监手续的前提下,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建设,且运营良好。原由如下:
该项目于2013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特许经营单位,建设用地选址在红花岭环境园区内(属于划拨用地,土地产权归龙岗区政府)。由于红花岭片区的详细规划仍在编制中,该项目暂无法单独办理用地规划变更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为确保该项目尽早完工、尽早启动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工作,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的要求,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就正式动工建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于2014年5月4日出具《关于龙岗区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用地的说明》,明确“该项目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提供建设用地” (详见***1)。2014年10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出具《关于龙岗区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用地和建设的说明》,明确“该项目无法单独办理用地规划变更许可等相关手续,但并不影响该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建成后的正常运营(详见***2)。龙岗区政府授权我局统筹安排该项目的土地使用、工程规划和后续相关手续的完善,并在该项目建成后组织投资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验收。”
该项目自2014年报送消防图纸报送市、区两级消防主管部门,但因规划原因未能受理。2015年10月,杨洪常委曾到该项目调研,专门就消防验收事项做出了指示。但消防支队要求规划先行,规划又要红花岭环境园详规先行;红花岭详规因各种原因至今无法办理。因此导致当前该项目仅取得发改部门《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综合环保验收》,而未获得其他合规手续的情况下,按深圳市的各项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但此举依旧给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保障带来隐患。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第一、事关全区乃至全市的食品安全。该项目曾因上述手续缺失的历史原因,遭到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的查封,导致项目的废弃食用油脂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行及辖区内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无法正常进行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该项目作为全市工艺最优、处理量最大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事关全区乃至全市的食品安全,如因手续问题迫使该项目不能正常运转,导致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给辖区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及生活垃圾分类带来更大隐患。
第二、事关提升全区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由于辖区内的餐厨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该项目的处理产能(日处理量设计值为230吨/日)已不能满足现有的产生量。根据龙岗区城市管理局的要求,拟将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提升到650吨/日以上,以此不断提升辖区餐厨垃圾的处理能力。这就需对该项目进行扩容升级,但后续涉及到一系列的合规手续办理也受到规划及消防安监手续的影响。
此举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表现。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推进垃圾分类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圳市作为全国经济特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如因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合规手续存在问题,而导致影响全市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完善,实乃因小失大。
【办法】
综上所述,基于全市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原因,恳请区政府协调规划国土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消防监管等部门为该项目补齐手续,加快该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安监等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