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就业训练中心申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2017年2月,宜宾市就业训练中心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宜财社〔201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宜财社〔2013〕48号)文件精神开展了电工技能培训,拟拨付宜宾市就业训练中心培训55人,培训补贴594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宜宾市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培训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1号楼30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人:万庆瑜; 联系电话:5700227; 邮政编码:***5350。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