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 7月 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 7月 7日-2017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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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屏山县余达商混站建设项目
| 宜宾市屏山县蒋坝村万和组
| 屏山县余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4789万元,环保投资63.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3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亩,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由搅拌主机、配料机、螺旋输送机、计量系统气动系统、控制系统、混凝土接料斗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立方米C15~C60号商品混凝土。同时配套建设运输系统、实验室、配电间、办公生活设施、砂石料仓、沉砂池、主机除尘系统等公辅、环保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农用。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作水泥砂浆拌料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封闭施工现场,密闭运输、洒水抑尘、覆盖堆料、道路硬化、管网建设不设置料场等措施。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 (四)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2.废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渣场。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按照雨污分流设置排水系统。 2.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 3.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商品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水,进入项目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检验废水单独收集后进入项目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 4.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导排渠收集初期雨水进入收集池,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 1.输送、计量、投料粉尘:砂、石运输过程,在传送带设置透明遮挡盖和喷淋装置。水泥、粉煤灰等原料输送、计量、投料等采用泵压提升和螺旋输送相结合的密闭方式。 2.筒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筒仓顶呼吸孔安装仓顶收尘装置,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引风机向外排放。 3.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定期清扫道路、洒水,运输车辆用毡布覆盖。 4.砂堆场起尘:采取顶部加盖、三面围合方式防治粉尘。 5.筒仓放空口产生粉尘:筒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出料车辆接料口配套自动衔接口,实现放料后先关闭筒仓放料口阀门进行粉尘防治。 6.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食品生产等环境敏感点。 (三)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修管理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1.收集的料仓粉尘:返回生产线回用。 2.不合格混凝土:部分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部分运至指定建渣消纳场。 3.冲洗废水沉砂:晾干后作填方材料外运处理。 4.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 5.废机油、含油废棉纱:设置危废暂存点,并对暂存点进行防渗处理,定期交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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