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管理目标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新区机关后勤服务标准,规范管理职能和工作程序。3.负责制定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4.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重要会议,各单位召开全区性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区领导办公室及机关会议室的后勤服务。5.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公务接待和配合完成新区大型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6.负责新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改造、修缮、管理工作,提出办公用房建设计划意见;负责新区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7.负责本局和机关会议室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8.负责新区机关服务用车的购置、更新、调度、维修与保养。9.负责新区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权限管理新区物业。10.负责机关食堂的服务工作以及内部接待场所的管理,负责新区后勤培训基地的规划及管理。11.负责与本局职能相关的经济协议的履行。12.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总数21人,实有在编人数18人;实有车辆27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将继续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机关事务管理发展理念,持续做好局“以党建为引领,建设平安机关、绿色机关、幸福机关”的“1+3”机关事务全面发展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坚定不移把好安全关:加强物业管理、加强保卫工作、严格按照“A级”餐饮标准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二)落实推进节能及环境提升工作:1.实现能耗监控平台全覆盖;2.全面铺开管委会待机能耗项目,结合已建成的能耗监控平台数据,进一步降低公共机构节能用电量;3.推进对机关食堂的节气改造;4.推进各项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新区报告厅安全修缮改造、管委会大院建筑外墙屋面安全防水修缮、“厕所革命”卫生间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大院环境,优化机关事务管理质量,提升管委会形象。(三)落实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共建共治共享”引导,建立机关事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线上线下满意度调查,科学谋划,提高标准,优化服务,从政务保障、干部职工“食、住、行、文体”等各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11,170.81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1.30万元,增长11.3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170.81万元。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11,170.81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1.30万元,增长11.38%。其中:人员支出636.12万元、公用支出3,38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3万元、项目支出7,141.91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租赁办公物业投入使用,机关管理服务保障事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等支出相应增加;2.已批复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编报范围,主要是新区报告厅安全修缮项目、新区信访大厅修缮改造工程、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办案谈话点篮球场工程;3.加大节能及环境提升工作投入。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11,170.8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36.12万元、公用支出3,38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3万元、项目支出7,141.91万元。
(一)人员支出636.1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382.2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3万元,主要是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7,141.9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680.3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党建工作经费,编外人员管理经费,劳务派遣管理费,绩效考核经费,预算准备金。
2.机关管理服务保障事务4,929.82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环境提升经费,机关食堂保障项目,公共机构节能,政务活动保障,食堂运营管理服务经费,零星采购,零星维修项目。
3.基本建设支出513.75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报告厅安全修缮,新区信访大厅修缮改造工程,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办案谈话点篮球场工程。
4.财政专项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源城精准扶贫资金。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15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5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公务接待和大型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3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新区保留的公务用车的运行开支及维护,增加原因是:2018年初实有公务车辆25辆,2018年新增2辆(新购置中巴1辆;车改收回的公务用车中调配1辆公务车用于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巡查),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三、其他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2.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