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首笔划转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顺利征缴入库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2年首个工作日,下午3点45分,缴费人张育伦在浠水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成功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9元后,窗口工作人员赵艳随即顺利为其开具出《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这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两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浠水县的首笔收入,标志着浠水县税务局顺利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划转和征收,同时也标志着两项非税收入划转改革在我县平稳落地。
按照***、***在税费征管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原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自2022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自划转改革启动以来,浠水县税务局在浠水县委、县政府和市税务局领导下,在浠水县财政局、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浠水县支行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政府主导,分工协作,平稳有序,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组织召开10余次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协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历史数据清理,接收历史欠缴的费源信息台账,掌握划转项目近三年缴费人数量和收入规模,确保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并及时传递。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部门和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业务操作培训;编印划转项目政策、业务操作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做好对缴费人的辅导服务工作,确保征纳双方知晓政策,熟悉流程。通过上下左右联动,高效融合,平稳有序地推进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