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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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新政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农户负担更低。参保对象除按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规定享受中央、省和县级财政补助外,市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补贴。大幅调低省定农户保费自负比例,最高下降67%,平均下降51%。二是主要险种更全。重点针对种植大户、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设置猪、鸡、鸭、鹅、经济林、蔬菜、大棚西瓜、葡萄、水稻、农业钢架大棚设施等主要险种,实现全市主要农产品及农业设施保险全覆盖。三是服务保障更优。进一步明确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市气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职责,要求乡镇(街道)建立协管员制度,做好参保对象基数核准、组织参保和定损理赔等工作,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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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55: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