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荔湾区法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图)
(图:荔湾区法学会新一届理事正在举手表决重大事项)
近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荔湾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李鄂明主持,区法学会50名理事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传达了近期中央、省市法学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关于免去叶锦祥同志荔湾区法学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的决定》以及《关于免去李建华同志荔湾区法学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2016年荔湾区法学会工作要点》,增选毕锐明、尹毅、王向荣、刘伟、王勇波为荔湾区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并选举毕锐明同志作为区法学会会长,刘伟同志为副会长。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毕锐明最后发表讲话,他指出区法学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动为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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