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
区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
软件谷统计工作部,各街道、开发(园)区统计科,局各科(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基础数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国统字〔2013〕9号、国统字〔2016〕18号)和江苏省统计局文件要求(苏统字〔2014〕30号),雨花台区统计局决定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的紧迫性、重要性。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各级统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根本职责。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是统计法的明确要求,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基本前提,是党的政治纪律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统计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坚决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自觉抵制、反对将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第一责任单位或责任单位的做法,积极主动地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督促其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清理范围包括,将地方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增加值能耗、环境满意度、招商引资,以及其他指标。
三、全面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包括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计机构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的数值或数值区间填报数据;以工作考核等方式迫使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填报数据;调查对象报送数据必须经过当地发改、经贸、工信、建设等部门审核同意。
四、全面清理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人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包括统计机构为企业自身争取有关优惠政策、申报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龙头企业和取得各种资格提供证明的文件和做法。
五、全面排查、坚决纠正。雨花台区统计系统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范围包括2015年以来收到和制发的文件等,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坚决清理废止或修改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发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要求的,各级统计机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抵制、制止,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有与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要求不相符的文件和做法。
雨花台区统计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