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街道关于公开招考执法队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益性岗位落实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号)规定,我街道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队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8名。有关方案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队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共8名。有关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执法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09年8月31日,2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15日。
发准考证时间:2009年9月16日。
笔试时间:2009年9月18日。
报名地点: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3楼1310室考试部。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考执法队辅助管理岗位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两寸免冠彩照3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因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实施,考生报名时需交纳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笔试委托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凭考生身份证、报名回执领取(代领者同时还需出具身份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查询。
(三)资格初审
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政治鉴定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笔试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区人事局、坪地街道党工委统一划定)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的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 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即各职位初审级别为A级和B级的考生)均须在指定时间到资格初审现场(暂定坪地街道办综合楼四楼会议室)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笔试合格考生需留在深圳等候,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进入招聘单位候考场。逾期未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考核由街道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坪地街道咨询电话:84090236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1、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招考执法队雇员报名表;
2、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招考执法队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
中共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