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智慧监督平台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遵循市纪委监委信息化统一规划,龙岗区拟在市级监督平台基础上,建设符合龙岗区实际发展需求的智慧监督业务应用,包括一个门户、一个监督数据库、一套应用基础支撑、N个智慧监督应用,构建市级、区、部门三级互联互通的智慧监督平台,实现科技与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融合,对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形成高效支撑,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能力。
一、服务名称
龙岗区智慧监督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龙岗区智慧监督平台项目实施监理服务,从项目前期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安全等进行监管,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控项目的整体进展情况,做好项目的验收服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
1、要求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从事信息化项目监理5年以上经验。要求开展驻场监理服务,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允许随意更换监理人员。
2、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为止。项目审计和维保期间,监理单位仍需提供阶段性服务。
3、通过审核监理方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综合评估监理方在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监理情况。在文档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项目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提下予以验收。
三、费用预算:14.346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报告);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应答。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受理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送达龙岗区大数据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德南路智慧中心2楼211室,联系人:林敬扬,联系电话:137****976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njingyang@lg.gov.cn。)。
材料清单如下:
1、详细报价清单(盖章);
2、项目工作方案;
3、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
4、近三年(2018年1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函。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打印装订后,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
(1)应标的项目名称;
(2)应标的单位名称;
(3)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龙岗区大数据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