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率先龙岗区人民法院联合坪地创建无讼园区
8月13日,区人民法院与坪地街道办事处“无讼园区”创建启动仪式在位于坪地街道高桥社区的东维丰新材料产业园区举行。据悉,这是区人民法院继此前联合吉华街道在全市首次创建“无讼社区”之后,又携手坪地街道在全市率先创建“无讼园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仲勇,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洪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区人民法院与坪地街道签订了《关于创建“无讼园区”的合作框架协议》。“无讼园区”将通过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诉调对接等多项机制,努力实现纠纷调解介入率不低于90%、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0%、司法确认适用率不低于90%、万人成讼率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0%以上且逐年下降、企业和员工满意度达到95%以上的目标。
合作框架协议还表明,区人民法院与坪地街道将深入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模式,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深度参与坪地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等单位的诉前调解工作对接和多元解纷协作,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依法先行调解,力求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观摩庭审、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企业责任,对发生在“无讼园区”的矛盾纠纷,加强诉前释明工作,帮助当事人认识、评估可能的诉讼风险,引导其选择最优方式解决纷争;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机制,充分利用“融平台”、深圳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查、在线送达方式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
孙仲勇指出,区人民法院与产业园区联合创建“无讼园区”,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调处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让矛盾纠纷不出园区、矛盾纠纷不成讼、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打造更加优化的“园区营商环境模板”。区人民法院和各街道要借这次创建契机,大力推广“无讼社区”“无讼园区”经验,积累更多社会治理的“龙岗经验”,努力让龙岗居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