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18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沈阳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大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沈阳市大东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在区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结合法治建设实际,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至2018年12月中旬,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5项。其中:预算执行1项,财务收支2项,经责审计6项,审计调查4项,绩效审计2项。查出违规资金70.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6760.68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10.7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0条。
此外,我局加大对区内七家内审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工作。2018年内审单位共完成审计项目242项,其中经责审计13项,财务收支审计156项,专项审计73项,审计资金总额98873.51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4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25条。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严格遵循行政权力设置、取得有据、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适时做好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调整,并及时公开。已按要求将审计权力清单录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调整后我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5项,分别为行政处罚类2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检查类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同时,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制。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执法承诺制度》、《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审计制度,规范审计业务流程。
(二)把三级复核制度作为三道质量防线,要求审计组、审计组所在科室及法规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复核审理审计程序、审计事实、审计证据和法律法规适用条款,层层逐级设防把关,保证审计质量,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我局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保证审计所依据法规的合规性、时效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在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方面,我局建立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执行《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大东区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理制度》等制度。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决策严重失误情况。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审计执法程序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严格审计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二)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科室、法规科、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各层级责任。
(三)坚持文明审计,当文明先行者
一是加强道德修养,展现良好审计形象。认真学习《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将职业道德、社会美德及个人品德融入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在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交流中,做到有理有节,平等相待。努力与被审计单位建立相互尊重、友好合作的良好关系。
二是正确处理审计与审计对象的关系,发挥审计机关的“审、帮、促”作用。对审计查出问题注重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在充分听取被审计人员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整改建议。将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一环,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积极做好审计监督,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门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关系民生项目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切实发挥审计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一是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每年定期向区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代区政府草拟向区人大报告的《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本级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开门纳谏。
二是加强对审计局内部的监督。年初制定审计工作分工负责方案,将各项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责任到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同时,要求审计组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保密纪律。
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我局作为法定行政机关,严格贯彻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对每个新进公务员参加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必考制度,保障有效执法。至2018年12月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1人,其中9人持有沈阳市政府统一样式执法证;1人已通过行政执法考试,证件在办理中;另有1人将参加2019年执法培训和考试。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二)抓学习教育,提升审计干部的依法审计能力。一是注重法制学习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审计干部的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积极参加审计署、审计厅组织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保障房、扶贫、投资等视频业务培训8次(审计大讲堂);二是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领会,加强全体审计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七、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审计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审计理念以及审计制度规范的执行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审计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改进。
八、2019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精神。严格按照我区“七五”普法规划、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完善法制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加快建设新大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