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制定出台临洮县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
临洮讯(通讯员 雷霆)近日,临洮县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临洮县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明确了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行为,完善了工程量变更程序,有效杜绝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为临洮县投资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该办法共八章、二十六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工程量变更监督管理、工程量变更审批程序、工程量变更价格确认、合同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设计方案)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设计概算。对工程变更中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内容、工程变更签证引起工程价款发生变化时,其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建设单位在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时,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所需资料、建设单位在与通过招标或备选确定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条款等内容都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督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量变更的监管。严肃查处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违法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
《办法》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监理不良信用档案机制。同时,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量变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
该《办法》的制定出台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量变更监督机制,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责编:边娟花 审核:赵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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