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药材地里缘何种起树苗
两百亩土地,国家科研项目先种上了中药材大黄,一年后又被天保工程公益林项目栽上了云杉、白桦的树苗。这到底是科研种植基地,还是育林基地?
●大黄地里长树苗
这是种植基地,还是退耕还林
3月17日,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山峦被枯黄色覆盖,少量积雪还未消融。龙王山下,曹承志半蹲在地里,挥起洋镐,朝土壤挖去。
虽然早已立春,但对于海拔两千八百米左右的石窝村而言,地下依然是冻土的世界。曹承志使劲挖了几下,冻结的土壤里,冒出一根根黄色的植物根。
黄色的植物根是中药材大黄。曹承志说,2012年,他从东沟乡石窝村、纳卡村一百多户村民手里,为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租了五百亩地种植药材,其中大部分种植的是大黄。
尽管曹承志称脚下是种植大黄的土地,但放眼望去,周边的地里,却是一株株云杉和白桦的树苗。
●药材和树苗争土地
种植大黄在先,植树造林在后
中午时分,互助县东沟乡尔开村的一处院落,彩钢房外红色的互助县金鉴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大字异常醒目。
金鉴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曹承志告诉记者,2012年春天,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与他们合作社合作,租地种下了五百亩大黄,而研究大黄的种植项目是科研项目。
让曹承志没有想到的是,2013年春天,部分种有大黄的地里,被人栽上了树苗,周围还用铁丝网围了起来。一打听,曹承志得知,地里栽树是国家的造林项目。
得知这一情况后,曹承志急忙设法阻止在大黄地里继续植树。至此,已有两百亩大黄地遭殃,出现大黄和树苗共存的景象。
●大黄地里树苗是谁栽
林业部门称植树造林是村委会申请的
午休时间的东沟乡人民政府办公楼里静悄悄,被曹承志称为林业站张主任的东沟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张忠莲确认,龙王山下土地的树苗确实是2013年所栽。
不过,曾参与造林项目的张忠莲表示,造林项目植树的土地,实际是撂荒的土地,好几年没有人耕种了,张忠莲称,曹承志没有与全部承包地的农民签订合同,而且租地也没有通过村委会,因此在植树前并不知道地里已种了大黄。
那么,这个植树造林的项目到底是什么项目?记者先后走访了互助县林业局造林办、互助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得知,植入大黄地里的树苗,是互助县2012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项目中的一部分。
互助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刘永庆说,植树造林是村委会申请的,后来他们派人前往调查,确认这些土地适宜植树造林,所以纳入了2012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项目,于2013年实施。
●大黄种植科研意义大
带头示范规范化种植,减少野生大黄采挖
3月21日,唐古特大黄种植科研项目负责人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周国英表示,2012年春季大黄种植和夏季除草时,项目组雇了纳卡村、石窝村、曹家村和尔开村的大量村民,每天达200人以上,村委会和村民不可能不知情。
周国英说,种植大黄的项目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西北地区特色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及大宗中药材综合开发技术研究的一部分,项目总投资183万余元,目前在该地区投资50余万元。
周国英解释,大黄是我国特产重要药材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药用和经济价值。唐古特大黄和掌叶大黄主产地为青海高原,是青海著名地产药材的原植物,药材名称为西宁大黄、锦纹大黄等。作为市场紧缺的名贵中药,目前,唐古特大黄的种植在青海处在起步阶段,所以我省对此相当重视。
研究种植唐古特大黄意义何在?周国英说,长期以来,优质大黄一直依赖野生植物的采收,其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由于滥挖大黄,致使资源日渐枯竭,有些品种已陷入濒危灭绝的境地。
同时,过量采挖也严重破坏地表植被,使大黄生长的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加剧了草场退化和水土流失,尤其在三江源地区。通过大黄种植项目,可以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让老百姓知道大黄可以种植,这样可以减少因挖野生大黄而破坏三江源环境。
●大黄地里植树
当事方各有说法,迟迟未解决
互助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提供的互助县2012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资金造林作业设计资料册显示,种大黄后又栽上树苗的土地被认为是弃耕地。
按照互助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互助县2012年度天保工程公益林资金造林作业设计是2012年下半年调查设计,2013年实施的。如果这个说法属实,这就意味着林业人员在调查时,两百亩地里已经被种上了大黄,何来弃耕地一说。
同时,对于互助县林业局称植树造林项目是村委会提出的说法,石窝村村委会主任保广吉在电话中表示,对于土地里种大黄和植树一事不知情,是村民自己协商同意的。奇怪的是,大黄地附近石窝村一社的村民,声称不知道树苗是谁所栽。
植树造林的树苗间距较小,对大黄地的日常除草影响很大。更重要的是,三年后,在挖个头较大的大黄时,肯定会对树苗造成损坏。
尽管发现大黄地被植树造林一事发生已经一年多了,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涉事各方并没有一个适宜的解决方案。
让周国英担忧的是,科研项目验收时,科技部门和相关专家将去现场验收,届时将有一个问题:这到底是药材基地还是育林基地?(何耀军 张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