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评审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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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8日发表
近日,汉川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开展学前教育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本次学前教育资助的范围是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资助的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比例原则上为5%;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按照学年度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按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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