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实施小型舞剧创作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文艺工作座谈会等系列讲话精神,繁荣我区舞蹈文艺精品创作,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我馆以文艺精品创作为抓手,促进我区文化事业不断发展,现我馆委托实施小型舞剧创作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作品形式:小型舞剧
2、作品要求:①原创小型舞剧,作品时长不超过35分钟;②当现代风格,现实题材;③思想性、艺术性及观赏性有机统一;④作品积极向上,构思独特,富有人文情怀;⑤作品须为原创、未参加过比赛评奖。
二、项目经费:总费用19.8万元。
三、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市内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专业创编团队;稳定的专业演员团队;专业舞蹈演员12人以上。
3、近三年有5个以上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奖项颁发单位须由市委宣传部或市文体旅游局主办),创作并演出过一部以上中小型舞剧。
四、公告时间
2018年9月10日起至9月14日止。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18日下午17:3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等方面全面评审,经报龙岗区文体旅游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需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作品小样。
七、提交材料
(一)经费预算
(二)作品的创意构思大纲及台本;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往次原创作品实施案例、获奖情况、相关照片,团队专业人员实力的相关资质资料(附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共2套按顺序排序(报价单须盖公章),可快递或直接送达。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3楼312办公室 ;收件人:谢绍花; 电话:89558658 。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