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17年度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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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下达南充市辖三区的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3730万元,其中:2016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8198万元(其中:顺庆区544万元、高坪区3236万元、嘉陵区4418万元);2017年下达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532万元(其中:顺庆区198万元、高坪区2448万元、嘉陵区2886万元)。
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脱贫增收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特此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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