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成都分行李明昌行长就加强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要求
2009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李明昌行长一行在拉萨召开西藏辖区中心支行座谈会,听取西藏各中心支行贯彻落实分行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和内控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如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控管理,为全面有效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在听取拉萨中心支行和西藏各地区〔口岸)中心支行工作汇报后,李明昌行长指出,近年来,西藏各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工作部署,积极适应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和业务发展变化的形势,在规范业务运行、强化内控管理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和风险防范能力的增强。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西藏各中心支行在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不足,与业务发展和加强管理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李明昌行长就西藏辖区如何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指出:
一是要不断强化内控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落实内控工作责任。西藏各中支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强化领导班子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这方面的意识,有效打牢内控工作基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落实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的内控工作责任。要注意结合实际多学习业务规章制度,更全面地掌握人民银行有关业务和管理知识,切实增强领导和管理多方面业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衔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与其履行岗位职责有关的业务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要不断强化业务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工作制度,确保基本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这方面还存在认识上不到位、执行中不到位的情况,对此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制度执行不较真、不斗硬的问题。其次,在现有管理格局下,拉萨中心支行负责对全区人民银行系统业务、财务的管理,必须将内控工作贯穿于对各地区中支业务管理的全过程,有效做好内控机制建设与系统业务管理工作的衔接。第三,要结合西藏实际继续总结完善基础业务岗位整合工作。充分考虑西藏地区〔口岸)中心支行业务特点、人员配备和职工集中休假等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对会计、国库、发行、保卫等业务的组织、运行和管理,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和制度安排,使各项业务运行达到基本业务制度要求。拉萨中心支行要加强对相关情况的持续掌握,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提出可行方案,切实解决好违规兼岗问题。要深入研究休假管理、要害岗位人员管理、强制休假等与内控管理密切相关的工作,使这些工作管理有序、符合实际。要积极探索西藏特殊的内外部履职环境下的风险排查和风险应对措施,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风险、重点部位。要按照总行、分行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案件治理专项活动,切实提升案件风险防范水平。第四,着力解决地区〈口岸)中支业务工作和内控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业务工作和内控管理工作相对滞后的中心支行的系统业务管理力度,帮助和促进其提高基础工作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系统业务管理,针对今年内控大检查暴露出来的各业务领域的问题,开展系统分析,及时研究加强系统业务管理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展系统业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在加强系统业务检查和指导的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学习力度,有效帮助中心支行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管理工作水平。内控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掌握自身内部控制状况,找准差距和不足,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内控意识,规范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逐步缩小差距。分行将继续加强与拉萨中支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内审、巡察有关情况并注意追踪访问,促进西藏各中心支行业务管理和内控建设的不断加强。
三是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中心支行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不得截留收入和乱支乱列,不得发放没有政策依据的津补贴。要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务费用开支,规范物品采购、基建和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能得到有力的财务支持。当前人民银行系统正按照***、***的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中心支行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探索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拉萨中心支行要加强对各地区〔口岸)中心支行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同时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财务管理,为地区〔口岸)中支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