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动态我市圆满完成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
近日,市住建局建管处委托莱州宏正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自2013年至2015年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这标志着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工作的圆满顺利完成。截至目前,我市示范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共包括31家建设单位的38个建设项目,其中地源热泵项目建筑面积13.72万平方米,太阳能项目114.55万平方米。
据了解,自2012年被国家住建部和财政部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后,我市大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地源热泵的推广,提高建筑能源利用。全市新建建筑12层及以下建筑100%安装太阳能,12层以上建筑利用阳台太阳能等壁挂形式亦达到100%安装。对于热源不足的建筑采暖利用地源热泵供暖。
经审计,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烟台市烟建节科 [2012]25号 “关于印发《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管理办法》”及莱建发[2012]76号“关于印发《莱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各项收支反映真实,与事实相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审计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今后,我市将借助连片推广示范区这个载体,继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通讯员 任至佳 李海燕 记者 姜懿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