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JNZX1205081号提案的答复
祁明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能够有效缓解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生活陷入困境,防止出现因救助不及时导致的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但是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部分临时救助申报手续繁杂、审批时间过长、救助标准随意等不足。对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进行改革完善:
1、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逐步下放给街道,由街道进行审批,减少临时救助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方便群众。
2、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区领导构建“大救助”工作格局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基础数据,建立困难人员数据库,各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全部进入系统管理,作为临时救助关注的对象。此外,采集医疗费用支出较高的家庭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信息,作为临时救助关注的重点。在申请临时救助时,推行“一证一书”(提供身份证和签署授权书)申办,今后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采集的数据,不再要求居民提供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申办手续。
3、制定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救助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尽可能做到全区临时救助申报流程和救助标准相对统一。对急难状况,推行小额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的做法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做法,提高临时救助效率。
4、用好“一事一议”制度,对特殊典型案例,需要简化手续或者提高救助标准的,由街道进行“一事一议”。街道不能确定的,可以发函报给我局,由我局研究后给予指导解答。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52167638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