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医院门(急)诊暨外科病房综合楼和感染性疾病科项目第二次公示
河口区人民医院门(急)诊暨外科病房综合楼和感染性疾病科项目第二次公示
受河口区人民医院委托,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河口区人民医院门(急)诊暨外科病房综合楼和感染性疾病科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北侧,海康路西侧,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东侧;
(3)项目投资:18898.00万元;
(4)项目概述:项目总用地面积49941.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70平方米,新建内容包括门(急)诊暨外科病房综合楼(增设床位200张)、感染性疾病科、配套用房,将现有门诊病房综合楼变更为“内科病房楼”(新增床位50张),建设停车位363个。
项目建成后,新增250个住院床位,新增年门诊量20万人次,成为拥有400个住院床位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拟建项目投产后,污染物的预测贡献值较小,均不超过相关标准,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以现状值影响为主。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厂界浓度均能达标。拟建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拟建项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在此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拟建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对地表水的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河口污水处理厂,对挑河的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
现状监测期间,现有各厂界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后,工程对各评价点噪声贡献值均不大。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对地下水的影响
拟建项目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污水处理站、污水输送管道等进行相应防渗漏处理,严格杜绝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项目厂址周围无地下水源地等敏感目标,本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区内污水处理采用地埋式设计,不会降低项目区内的景观要求,产生的废气经过生物脱臭,可有效降低恶臭气体的排放,并在污水处理站周围进行合理绿化及掩蔽,使项目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味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排放污水经项目区内污水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并同时满足与《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三级排放标准,经过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河口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院内汽车通行交通噪声,加强院内的交通管理,限速在10km/h以下,禁鸣喇叭,采取上述措施后,该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泵房、换热站噪声通过隔声、减震、消声等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作到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要求,与当地环境功能区划不冲突。院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工程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的条件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继续运行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并对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民众随机抽查(调查问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一)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二)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三)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四)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五)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六)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七)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八)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九)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十)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十一)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十二)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口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姓名:王宪渤
联系人电话:0546-7710556
邮箱:wxb3083521@163.com
七、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 AB 座 A1040
电 话:0531-83177169
联系人:李明霞
邮 箱:sdmt030@163.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9日。
公告发布单位:河口区人民医院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