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强化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淄安监字〔2009〕2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及早部署,强化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一是严把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全面调整烟花爆竹经营点,按照标准对48户经营业户进行统一验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源头上确保安全。
二是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及供销等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打非工作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大检查,目前已检查经营业户16家,查出隐患31余条,下达整改指令书12份,并采取有效措施对隐患未消除的单位不允许其经营,隐患整改率达97%以上,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要求批发企业严格控制一次性发货量,坚决实行送货制度,要求各经营点烟花爆竹的储存量不准超过50箱,对销售的烟花爆竹要做好登记,掌握其流向,杜绝一次性销售大量烟花爆竹的行为,维护好正常的经营秩序。
三是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全面进行“打非”活动,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隐蔽性强的特点,组织充足力量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爆炸物品的嫌疑户(人)进行查处,目前查处非法经营业户2户,取缔2户。(县安监局:韩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