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完成河长制工作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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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12月11日至14日,市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市11个区县(含高新区、文昌湖区、淄博经开区)进行了河长制工作市级验收,11个区县全部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质询核实、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区县、镇办两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组重点察看了各区县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基础性工作开展以及河湖管理保护成效等情况,并对各区县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完整性、河长设立覆盖全面性、配套制度上墙、“一河一策”编制、河长巡河履职以及“清河行动”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验收组要求,各县区河长办要做好河长制中期评估重点任务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要将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贯穿于推行河长制全过程,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
(市水利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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