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及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调查摸排,摸清生活必需品商业储备底数,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市场供求情况。开展日监测、周监测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对全县重点流通企业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储备情况的监测,一旦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出现集中抢购、断档脱销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市场供需情况,加强市场引导和预期引导,避免出现抢购现象。
二、多渠道组织商品货源。引导商贸流通骨干企业积极备货,全力满足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各镇(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作用,切实保障本地粮、油、肉、蛋、菜、水果的市场供应;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供销对接,确保零售端的供应稳定;组织疫情防控相关的紧缺商品及物资的调运和供应,依托重点连锁商超,加大瓶装水、方便食品、口罩、消毒用品的市场储备和供应。
三、加强人员密集商业场所疫情防控。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应在入口处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体温检查设施。加强对电梯、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包括柜台、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电梯开关等进行消毒。在柜台、服务台、导购台等处配备免洗手消毒液。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制度,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每天落实岗前体检监测。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集中空调的应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加油站应暂停自助加油,醒目张贴相关要求,并做好自助加油劝阻工作。
四、暂停开展大型公众聚集性促销活动。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原则上暂停举办演出、抽奖、表演等公众聚集性的促销活动。对已计划举办的促销活动,相关单位应立即发布活动暂停或延期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对正在开展的打折促销等活动,主办方必须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在严格做好秩序维护、消毒预防、开窗通风、环境清洁的前提下进行,尽量控制规模、压缩时间。
五、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整治。针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禁活禽宰杀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交易各类野生动物,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农贸市场的通风、换气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公告。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对排查发现的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禁止转运贩卖,严禁对外扩散。对来源不合法的、未经审批的野生动物经营行为,依法处置。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