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城区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普济路、粮道街、沿江路、正街等所在地段的老城区及其周边和部分城区道路“十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城市乱象和城区2个农贸市场(郑家巷、得胜农贸市场)“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城区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和县城整体形象,决定对以上重点区域进行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普济路、粮道街、郑家巷全线;正街闸口段至普济路路段;利民路沿线(从得胜酒店至与广场路交汇路段);得胜大道沿线(得胜酒店至发展路段);财源街沿线(利民路至发展路段)等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城区2个集贸市场。
三、整治内容
1.对未经审批私设的户外、楼体广告,不按规范设置的门头店牌以及老旧破损店牌、广告进行整治规范;按照统一设计、统一风格制作门店广告牌匾,所需费用由个体商户承担。
2.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整治,彻底清除视线范围内的一切垃圾和杂物,治理城市“牛皮癣”;对道路排水沟(渠)进行清淤疏通;对边沟墙角等死角进行清理,彻底消除死角垃圾。
3.对损坏、脱落的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标线和护栏、隔离带进行维修完善;对破损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进行维修更换,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4.对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疏导管理,重点对机电修理、车辆修理、洗车场、二手车交易、电动车经营、杂货批发零售、水果店、电焊加工等各类倚门经商、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乱摆乱放等不具备营业条件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商铺进行停业整改或者取缔。
5.对沿线老旧危房、残垣断壁、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以及电力、通信电缆进行清理整治,拆除影响市容市貌和违反城乡规划、违法占地的建筑物、构筑物、残垣断壁和垂挂、掉落电线(缆),整理绿化美化空地,提升城市形象。
6.对行道树、绿篱带进行涂白、补植、维护保养;对破损塌陷路面、人行道步道砖、道牙、花坛进行修复,完成背街小巷道路改造和路灯亮化,提升绿化美化亮化水平。
8.对乱摆摊点、流动商贩进行规范,全面取缔自发形成的早市、夜市及马路市场,对各类市场进行整治规范。
9.对乱停乱放、闯红灯、翻越栏杆等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和出行的车辆、市民进行整治,规范交通秩序。
10.对机动三轮车、电瓶车非法载客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取缔“黑的”和“麻木”,确保节前交通安全。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设机动车停车位。
11.对城区集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对集贸市场进行划行归市,经营摊位要有序摆放,坚决禁止市场进出口通道有各类车辆出入和在通道内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加强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和病媒生物防制,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
12. 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秩序进行整治,清除背街小巷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取缔建筑物料占道行为,拆除棚亭搭建;对市民占用公共绿地私建小菜园、散养禽畜等现象进行整治。
四、整治要求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由团风镇、责任部门负责,沿线广大群众、单位积极配合、支持、参与此次整治活动;各单位每周星期五要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全面掀起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热潮,为广大群众创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宜居环境;在整治过程中,如有谩骂、围攻、抗拒、阻挠执法和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与前述整治内容有关的权属单位和个人对所属区域或建筑物应当自行整改完成,届时未整改完毕的由相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