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三大工程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我市通过实施“三大工程”,积极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共享工程。通过推动“互联网+”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加快推介12348法网,深挖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服务民生的创新点和增长点;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有效提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水平,为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一体化服务;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村(居)法律服务站等现有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成远程调解系统,推行“互联网+调解”服务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共享空间。到目前为止,全市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解决群众的各类法律需求达4300多人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共享平台成功调解矛盾纠纷达200多起。
二是实施农村法治结对共建工程。以“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为抓手,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与乡镇、村(居)开展法治结对共建活动。定期到结对共建乡镇、村(居)开展法治、道德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资料、制作展板、举办讲座、接待咨询、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法律问题等形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帮助共建乡镇、村(居)在德、法文化阵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和经费支持,目前,已对现有的1470多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增加德治、自治内容,建成道德模范人物、24孝历史故事、德孝知识、孝星事迹宣传、村民自治宣传等长廊、雕塑、小品、画墙1000多处;帮助共建乡镇、村(居)升级改造农家书屋,配备电脑、宽带等设备,打造无线上网电子阅览平台,方便群众阅读,目前全市农村法治书屋图书存量已达50万册。
三是实施培育社会组织共治工程。积极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引导群众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基础型社会组织,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承接部分服务职能,激发基层村民自治的活力,实现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目前,全市市90%以上的村(居)都成立了“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社会组织,并广泛开展“道德讲堂”、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动员“五老”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共计招募2236名“五老”社区矫正志愿者。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无缝化衔接机制,加强部门沟通衔接,深入完善诉调、医调、访调、公调等对接机制。今年来,全市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49件,涉及当事人6620人,调处成功3145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1起4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