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37号建议的答复
鼓楼生态环境局:
潘瑞鸿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餐饮油烟污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对规范排水做出规定。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不得将残渣、废物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城镇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排放物污染水环境。同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目前,我区为进一步规范排水户的排水行为,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管,切实从源头上管理,建立健全排水长效管控机制,专门成立区排水行为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高效规范的推进该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多方联动,突出重点,协同作战”的原则,以属地街道为单元,由各街道(管委会)作为排水整治工作和排水许可证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排水行为规范工作的开展,做好常态巡查监管工作,指导排水户加强污废水排放管理,规范排水排污行为,督促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对隔油隔渣池等预处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负责排水许可批后监管,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对违规排水行为的巡查执法。同时,通过区各部门、街道联动,加强重点区域、排水户、排水设施的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上报和查处各类违章排水行为,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南京市排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监督排水户按许可规定排放污水,确保排水行为规范。
联 系 人:丛良奇 联系电话:83232057
鼓楼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