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召开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为落实《***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市环监局召开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环境大检查工作落实,深入贯彻《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铁东区政府于4月2日上午在区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铁东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铁东区副区长霍庆久出席会议,铁东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铁东区建筑、拆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铁东区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铁东区环保局副局长王晓飞同志宣读了《铁东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铁东区环保局局长杜伟与参会12家建筑、拆迁施工单位签定《铁东区建筑施工工地防治扬尘污染责任书》。
铁东区副区长霍庆久在会上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增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由于许多施工工地未按规定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致使铁东区扬尘产生的可吸入颗粒物日益增强,区域pm2.5、pm10空气质量指数居高不下,这已经成为影响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对此,铁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将扬尘污染治理作为政府的重中之重来抓,顺应群众期盼,大力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切实贯彻和落实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推动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要巩固成绩,正视问题,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要在巩固去年成绩的基础上,充分认清扬尘污染治理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找准问题的症结,认认真真抓落实,这次整治工作涉及到的各办事处、城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把住各个关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确保此次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搞好这次整治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把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具体、有效的控尘抑尘措施,并明确到责任人,做到有制度、有方案、有专人负责。要确保扬尘污染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在此次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动作迟缓,完成整治任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给予通报、公开曝光批评。通过整治,要使我区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