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四查四定严把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关
为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放的出、收的回”,防止部分人用假资料、假证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来申请贷款,永新县就业局对担保人严格执行“四查四定”制度,扎实做好小额贷款工作。
一是查身份证定身份属实。要求贷款申请人在申报资料时,担保人必须随同,出示身份证原件,在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相关表格上签字摁手印。二是查工作岗位定单位属实。要求反担保承诺书必须由担保人单位主要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本人为单位正式干部职工。三是查工资定财政拨款属实。在申请人申报资料后,担保中心人员会及时到财政局查询当月财政工资核拨表,查询本人是否在岗在册。四是查档案定编制属实。贷款前,担保中心人员会到县编办调编制档案,核实担保人的行政事业编制。
通过“四查四定”,确保了担保人的真实身份,为以后防范还款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而让国家惠民政策更好地为创业者服务。 (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