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强化澄清保护机制为担当者正名向诬告者亮剑
“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影响。”近期,区纪委监委向某镇党委下发《澄清保护通知书》,该镇在镇党委会上及时就被反映人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为了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真作为,近年来,浦东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先后制发《关于浦东新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进一步鼓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机制的暂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随访等制度机制,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已开展失实澄清保护33人次,其中处级干部20人。此前,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某镇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在动拆迁工作中滥用职权,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收到举报后,区纪委监委立即开展调查,最终确认举报反映内容不属实。“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卸下思想包袱。”核查确认后,区纪委监委按照规定启动了澄清保护程序。“这几天我心里一直难受,感谢你们把事情查清楚,还给我一个清白。”面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该中心主任激动不已。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介绍,区纪委监委不断细化优化澄清保护机制操作流程和实施条件,并将《澄清保护通知书》纳入干部廉洁档案,使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表彰等方面不受影响。不实举报要澄清,恶意诬告歪风更要刹住。区纪委监委积极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向上下游延伸”,制发了《关于处置诬告陷害行为的操作口径》,对诬告陷害行为界定、处理办法、通报曝光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为严肃查处此类行为提供了制度遵循。一名机关干部曾在网上发帖谎称,某领导干部经营公司、资产过亿元且存在违规提拔干部行为。“经过调查,我们确认发帖中提及的领导干部并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帖内容不实。”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经办人员介绍,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规定对发帖人开展了诫勉谈话,帮助其认识错误,引以为戒,教育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区纪委监委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如实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指南20595份,覆盖全区各街镇1328个“家门口”服务站。区纪委监委还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了《浦东新区关于对受处理人员开展***回访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已对293名受处分或诫勉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开展回访教育,让他们放下包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