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全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法治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的创新措施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事务,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县乡两级党政组织通过党委(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全县11个乡镇、59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述法,带头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利用“法宣在线”“甘肃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督促全县广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聚力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年举办培训班2次,培训工作人员共500余人次。
(二)优化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全县共有政务服务事项(除主动服务事项)4970项,开通网上办理4890项,其中4782项开通全程网办。全年政务大厅及分中心共受理办件290187件,均按时办结。全县11个乡镇均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事模式设置了综合受理窗口,全县136个行政村、12个社区都设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免去群众和企业办事在多个办事窗口来回跑腿的问题,在部分申请事项办理上实现了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年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149247件。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支撑保障,全县向信用信息报送系统累计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27860条,其中行政许可数据25627条,行政处罚数据2233条,合规率均为98%。
(三)突出法治引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景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全年全县公布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6批,涉及21个行业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计151项,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事项6312件,减少证明材料151项,切实增强了告知承诺制便民利民的普惠效果,有力推动了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大力推广柔性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轻一免”清单,在清单基础上严格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推进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年重点执法部门通过警示告诫、现场指导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整改80余家,办理从轻处罚案件34件,减轻处罚案件31件,免于处罚案件6件。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建“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复工复产、合同履行、货物交付与价款支付、融资担保以及正常运行提供法律服务。
(四)加强法制审查,提高决策质量。一是不断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实行“三审核”制度,抓实重点项目合同及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认真审查了《景泰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重点项目合同46件,其他各类文件55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01条,对重大、疑难及风险较大的2件政府合同,邀请专家、律师团队进行论证。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县直重点部门、11个乡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有效发挥。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执法单位定时登录各自账号,按照时间节点录入执法信息,实现行政公开透明。各执法单位配备专用执法记录设备,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确保了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各乡镇、部门共确定法制审核机构(股室)36个,法制审核人员92名。
(五)强化支持保障,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确保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到位。推进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核定乡镇综合执法队编制82个,实现乡镇综合执法队挂牌运行。在县司法局设立总面积约180平方米的行政复议“四室一窗口”,调入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工作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推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县的应用,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全年报送审核规范性文件4件。
(六)聚焦社会矛盾,依法调处化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2件,依法受理12件,已结案12件(其中1件调解结案);驳回5件、撤销1件、维持5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5个,成员179人,个人调解工作室5个;建成乡镇人民调解团11个,成员380人;建成村(社区)调委会149个,成员991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3471件,调成3417件,调成率98.4%,协议履行率98%,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七)加强资源投入,抓实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县17名律师和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14个社区、135个村和各企业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5件,办结479件,受援人数1076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总数1133.1775万元,法律援助咨询案件17***件,其中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为主的来访人数955人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编制发布县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法律十进”责任单位清单,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建设乡镇法治广场18个,宣传牌165个,浮雕4个,民法典4个,发放宣传书籍74000余本,宣传彩页23000余张,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为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99名。
(八)加强应急保障,提升处置能力。健全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景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景泰县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68个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在喜泉镇三塘村开展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在黄河石林景区内开展了山洪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演,为做好防汛抗洪提供遵循,全年共组织开展了县乡村防汛抗洪演练36场。
(九)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综合运用考核、督查、行政执法监督等手段,围绕执政、行政、司法和基层公共事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推动落实。健全完善法治景泰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推动***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强化,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还存在进展不均衡的问题。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落实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继续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结合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镇权责清单,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持续推进法治化环境改善。加强政企沟通,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推动更多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以贯彻落实《景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抓手,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做好复议应诉,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强化和提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群众自治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进政府合同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督促各决策施行部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