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容县绿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容发改〔2019〕41号
关于广西容县绿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容县绿荫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制定机动车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8〕25号)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按以下标准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1. 采用稳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为160元/车.次,其中包含尾气检测费用40元/车.次;2. 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进行尾气检测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为120元/车.次(含尾气检测费用40元);3.低速货车、二轮、三轮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为50元/车.次。
二、公交车、出租车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营运机动车的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三、根据《***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的规定,严禁机动车检验站对机动车安全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对因检验不合格而修理(调试)后的机动车辆,复检时不得收费;严禁在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和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
四、你公司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在收费场所将上述检验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进行公示,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执行一年,试行期届满需确定正式价格的,经营者应当在试行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程序和权限重新申报。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9日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抄送:县税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9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