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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20192020学年学位申请指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一、幼儿园办学条件

  南澳中心幼儿园是南澳街道唯一一所公办幼儿园,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首批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幼儿园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场地独立,教学设施现代齐全,幼儿园占地面积3589㎡,建筑面积4908㎡,现有9个教学班,师资队伍专业化,配备专职研究生学历教研员、美术老师及外教。幼儿园以“以儿童为中心,师生相伴走向美好未来”办园宗旨,以“追随儿童、顺应自然、贴近生活、回归本真”为教育理念,立足本土,静心研究,幼儿园每一处环境都散发着童年的气息,促每一个孩子活力生长,灵动发展。

  二、计划招生人数

  小班75名;中班15名;大班15名。

  三、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居住在南澳办事处辖区内的深圳市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2.享受深圳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四、学位申请流程

  (一)学位申请

  1.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10:00—5月24日24:00,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入在线报名,填写入园信息,上传入园所需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提交材料。

  (1)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时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6:30)。

  (2)地点:南澳中心幼儿园一楼会议室。

  (3)入学材料核验与复核。

  入学材料核验:家长向幼儿园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纸质材料,家长务必要求保证材料的完整、准确及真实性,家长对所交纸质材料真伪负全责。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核提出复核申请的,幼儿园受理其申请。如果家长在指定时间未提交完整纸质材料到幼儿园,幼儿园将不予受理并视为放弃学位。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为5月28日—6月3日。幼儿园对家长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且材料齐全的,视为有效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提示:凡错过我园报名时间的,幼儿园不再接受报名,请就近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学位录取

  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6月5日—6月10日,幼儿园根据录取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进行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凭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幼儿园现场查询。

  (三)招生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在有空出学位的情况下,居住在南澳办事处的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10:00—6月29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2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五、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同一份材料双面复印),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幼儿园审核,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后如实填写。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港澳台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4月30日前到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登记备案,联系人:成迪,联系电话:28333041,地点: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9室)。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特别说明:非深户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父母任一方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社保清单需交原件)。

  六、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类别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母的,该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至少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6.特殊住房: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等房产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进行保存,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说明: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szcdc.net”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 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同时申请两所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七、录取方法

  按照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免试就近入园原则和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南澳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南澳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南澳办事处辖区内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南澳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南澳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南澳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南澳办事处辖区内购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南澳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父母或监护人在南澳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或特殊住房。

  特别说明:同等条件下,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任一方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重叠时间长短优先录取。

  八、其他提示

  (一)由于我园学位紧张,如果录取类型偏后,有可能出现未被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幼儿园的学位情况,慎重填报幼儿园。

  (二)网上报名不分先后,为避免网上预报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建议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三)凡是录取的2019年秋季新生,请家长关注本园公告动态,务必在幼儿园指定的时间参加新生家长会、领取缴费单等,办理入园手续。

  九、缴费注册

  1.已被录取的新生家长将于7月来园参加新生家长会,当天领取《缴费通知单》,并订购园服和被子,具体时间请关注幼儿园公告。

  2.家长于8月20日前持《缴费通知单》到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南澳支行缴纳学费。缴完学费后,把缴费单的第三联交回幼儿园门卫室,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3.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深发改【2015】26号文件规定执行,保教费1008元/生/月,一学期5040元/生;伙食费300元/生/月,一学期1500元/生。

  十、招生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南澳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4401820、23255948

  招生投诉电话新区教育行政部门:28333040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新区人口计生部门南澳办事处计生办:84401225

  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南澳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52096***

  新区社保部门南澳社保站:84402540

  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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