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6号),加强残疾的三级预防工作,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安监总局、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 建立健全残疾预防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机制。
—— 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 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健全残疾信息管理系统。
—— 健全残疾预防技术手段,完善技术规范、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5月)
1.建立创建工作组织体系
建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残联、合疗办、计生办、派出所、安监站、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由街道残联承担日常议事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残疾预防创建试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部门系统的技术指导、数据统计、检查验收、经验总结等工作。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成立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残疾评定等专家技术指导小组,明确产前筛查诊断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残疾评定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承担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的人员和工作流程。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街道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召开专门会议,启动、部署残疾预防创建试点工作。根据《江宁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街道残疾预防工作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要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各领域已有的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实施进度、各部门职责、工作预算,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提供经费和政策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组织开展培训
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送人员接受市、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的培训,并根据我街道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及效果评估。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20年5月)
1.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在出生缺陷防治、疾病防治、伤害预防、残疾康复等残疾预防领域,针对重点人群,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1)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儿童发育障碍综合防治。到2020年,实现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0%以上;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75%以上。
(2)做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防治,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到2020年,实现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群规范管理率达到6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覆盖率达80%;做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登记上报工作。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营造非致残环境,减少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发生,重点做好儿童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防范。加强伤害后患者救治和康复的衔接,提高意外伤害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各下降10%,食品药品安全、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等事故发生起数、伤亡人数各下降20%;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下降20%,老年人跌伤率下降10%。
(4)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80%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8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
2.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
(1)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技术方案(试行)》,以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为对象,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
(2)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技术方案(试行)》,将儿童残疾初筛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初筛发现的各类疑似残疾儿童为对象,在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残疾诊断机构开展复筛和诊断。
(3)残疾评定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要求,为各类疑似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
(4)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特奥日、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3.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残疾报告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妇幼保健网络,按照《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将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报送至区卫计局和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签约服务过程中,筛查发现疑似残疾人,将疑似残疾人信息报送至区卫计局和残联。在自愿前提下,为各类疑似残疾人申请残疾评定,并组织疑似残疾人在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做好每年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及时上报工作。
4.开展自查与评估
开展基线调查。在启动创建工作前,按照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残疾预防工作状况基线调查。创建过程中,按照残疾预防效果评估方案的要求,每年对全街道创建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开展效果评估。接受市、区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开展的技术指导和干预效果评估。
按要求参加市、区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年度调度会议,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总结残疾预防工作成绩和问题,巩固完善残疾报告制度,评估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成效,撰写年度自查报告,并报区残联康复工作办公室。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31日前,区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我街道创建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残疾预防综合干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残疾报告制度建设等进行终期评估。2020年11月-12月,接受中国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有关专家,对我街道创建试点工作进行终期验收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经费
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纳入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扶贫攻坚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等,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要加大创建工作经费财政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组织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调查统计、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等工作。
(二)积极创新,合力推进
要统筹残疾预防相关政策,注重与卫计等部门相关的规划、政策、项目进行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资源,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建立残疾预防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三级预防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指导,创新残疾预防方法技术,积极探索有效的干预手段和模式,切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要加强中央、省、区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1.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职责及分工
2.淳化街道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