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区规划局编制的《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
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谷里-横溪-江宁片)规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规划引领和统筹,更高层次构筑美丽乡村建设新平台,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水平,打造独具魅力的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为美丽南京乃至美丽中国建设探索新路径,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治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生态美的目标,通过规划整合,形成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示范区空间成果。
二、规划范围
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谷里-横溪-江宁片)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宁丹路,西至宁马高速,北到绕越高速,南至江宁行政边界,涉及谷里、横溪、江宁、秣陵街道约430平方公里(见附图)。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协调,保证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谷里-横溪-江宁片)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工委。
领导小组下辖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李雁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财政、农工委、发改、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住建、文广、环保、旅游、林业局、横溪街道、谷里街道、江宁街道、台创园、交通集团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规划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计划、协调、督察等日常工作,并与市规划局保持联系。
四、任务分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的目标要求,本次规划内容广泛,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范围。主要包含了1项资源调查,1个整合规划和6个专题规划,为保证规划工作合理高效的推进,对具体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1项资源调查。资源调查涉及规划范围内山水资源、历史人文、农业资源、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国土整治、村庄公路、节庆活动、乡村旅游、乡村经济、特色建筑、特色文化、市政设施等内容,对于美丽乡村规划的地域特色塑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高度重视。调查工作以实施街道为主体组织开展,动员相关社区参加,区相关部门做好配合。(责任单位:横溪街道、谷里街道、江宁街道、区规划局)
(二)1个整合规划。区规划局作为规划编制总牵头单位,负责对现有各种城乡规划进行全面梳理(主要为横溪街道城乡总体规划、谷里街道城乡总体规划、台创园总体规划、牛首山云台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谷里、丹阳等各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南京银杏湖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南京市甘泉湖旅游度假区概念性规划、谷里千盛农业旅游区概念性规划等生态地区规划,前石塘、后石塘等特色村规划),并在整合国土、水利等专题规划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西部黄金旅游线、古云铁路等重要的规划要素进行研究,借鉴国内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先进理念和案例,形成能引领示范区建设的规划思路供领导决策。(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及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6个专题规划
1.美丽乡村美丽中国江宁示范区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局、农工委);
2.片区国土整治项目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国土局);
3.片区农业1115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农业局);
4.片区农田水利规划研究(责任单位:水利局);
5.农村生态循环(责任单位:发改局);
6.绿色南京规划研究(责任单位:林业局)。
由各责任单位委托编制单位开展相关专题规划编制工作,6个专题规划需要明确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实施措施、量化指标、近期实施项目等具体内容。
五、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本次规划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源调查和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确定,第二阶段为规划整合,第三阶段为形成规划成果,指导项目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源调查,确定路线阶段(2012年11月20日-12月5日)区规划局负责将街道调查资料汇总,提交市规划局。
(二)规划整合阶段(2012年12月6日-12月31日)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区规划局启动规划整合工作,于12月31日前,形成初步规划思路向市区领导汇报。
(三)形成成果阶段(2013年1月1日-5月上旬)
1.2013年1月18日前,由各专题责任单位牵头,区规划局、涉及街道等相关单位参加,对专题内容进行研讨;
2.2013年2月5日前,各责任单位牵头召开专题成果审查会,并出具专家组审查意见;
3.2013年4月15日前形成规划中间成果,供讨论和决策;
4.2013年4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
5.2013年5月上旬上报审批。
六、相关保障
1.本次规划编制任务选择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经验的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组织编制,由区财政安排专题经费375万元(含专题75万元);
2.本次规划编制任务纳入2013年区城乡建设行动计划,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加大考核督察,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