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管局滚动年报工作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
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珠海召开滚动年报试点工作现场会,珠海滚动年报制度改革创新工作被充分肯定。2013年3月1日,珠海在全国率先实行滚动年报制度。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予珠海等5市开展滚动年报试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构建年报公示常态长效机制、优化监管执法资源配置、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扎实推动珠海滚动年报制度改革创新工作。一是制度得以创新。将年报年检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商事主体可依法自主申报,完全去除行政审批程序,还权于民,对其提交年度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权责对等统一。二是申报压力得以缓解。实行滚动式年报制度,将市场部门年报工作时间拓宽到全年,有效降低年报申报的峰值工作量,避免大运动式的服务和大集中式的监管,形成张弛有度的弹性作息常态化工作模式;将商事主体申报年报的时限缩短为两个月,从而提高商事主体自主申报自觉性。三是服务和监督得以有机统一。滚动式年报制度将市场部门工作力量从年报申报业务中解放出来,避免了对商事主体过多干扰,可以更加专注于年报后续管理;年报制度与经营异常制度、抽查制度无缝衔接,年报制度以服务为主,年报数据为其后续管理提供信息源,其后续管理经营异常制度和抽查制度,以监管为主,监管过程中又促进年报服务,形成制度配套的良性闭环,实现服务和监管有机统一。四是年报信息公开透明,诚信得以激励。将全年滚动式年报、经营异常、抽查结果等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有助于市场交易方了解商事主体存续状况,实时准确反映商事主体活跃度,为市场研判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监督,增强诚信意识;为逐步构建“商事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