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张建平谈年主题
200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年主题定为“消费与责任”,就今年的消费主题,记者专访了西宁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建平,请他详细解读今年的年主题。
张建平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含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来讲,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对比近几年的年主题,消费环境、消费水平、消费者自身素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经济更加成熟,市场环境更加宽松,因此,强调社会各界在消费领域中的责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消协将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行业为重点,通过开展消费体察、问卷调查、消费者评议、发布消协观点、消协建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作者:雍清月)